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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海五星体育频道手机在线直播观看 发布时间:2026-04-26 21:07:53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年,全球天然气产量约为4.19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6%,继续保持温和增长态势,增长大多数来源于北美和中东地区。2025年,全球天然气需求量开始上涨明显放缓,全年天然气消费量约为4.17万亿立方米,增速不足1%。
2025年中国天然气供需呈现 供应增长、需求放缓 态势:全年产量同比增长6.2%,2025年我国天然气进口规模有所回落。全年天然气进口量为1.28亿吨,同比下降2.8%,对外依存度降至41.4%。LNG现货进口量同比下降超过10%,成为进口总量回落的重要的因素;管道气进口总体保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1%。
2025年9月29日国家发改委令第 33 号公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25 年第33号令),核心条款为:首次权威定义管网公平开放为 向合乎条件用户公平、无歧视提供输送、储存、接卸、气化等服务 ;明确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是公平开放责任主体,具备服务能力时不得拒绝合乎条件用户。行业影响: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让更多来源的油气(进口 LNG、煤制气、煤层气、零散气等)进入干线管网;降低区域燃气企业(如蓝天燃气)的管网接入门槛和成本,提高供气灵活性;促进 全国一张网 建设,强化运销分离改革成果。
2025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令第 35 号公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2025 年第 35 号令),核心条款为:跨境、跨省干线管道项目必须纳入全国统一规划,地方不得自行分段规划审批;供气企业、国家管网集团、城镇燃气企业需分别履行年销售量或年用气量5%的储气责任;干线管网运营与上下游竞争性业务彻底切割,推动省级管网逐步实现独立运营;鼓励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支持绿色低碳转型。行业影响:终结分段规划乱象,有利于区域企业接入国家管网,提升供气可靠性;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对现金流形成压力,尤其是中小型燃气企业;推动行业技术升级,提升管网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
2025年9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管道燃气经营加强安全管理的意见》,核心影响为:2025 年底前基本形成 一城一企、一县一网、城乡一体 格局,推动企业规模化整合;加强管道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完成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智慧燃气建设。
十五五 规划建议将天然气定位为基础支柱能源,从 保供者 向 系统优化者 转变,预计到 2030 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5% 以上;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与天然气消费联动,重点控排企业使用天然气替代煤炭可获5%-8%碳排放配额奖励,预计到 2027 年天然气替代煤炭减排量将达1.2 亿吨二氧化碳。
综合上述行业政策, 2025 年全球和中国天然气市场呈现 供应增长、需求放缓 的态势,政策层面的重大调整(管网公平开放、储气责任、行业整合等)正在重塑行业格局。对公司而言,短期面临业绩承压挑战,但中长期将受益于行业集中度提升、农村市场开发和综合能源服务转型。
公司为河南省天然气支干线管网覆盖范围较广、输气规模较大的综合性燃气企业,公司利用自身专业化、规模化的经营优势,逐步扩大管网覆盖范围,同时加快拓展城市及乡镇燃气业务,进一步向下游产业链条延伸。企业具有豫南支线、南驻支线、博薛支线、许禹支线四条高压天然气长输管道;拥有驻东支线(驻马店市至周边区县)、新长输气管道(卫辉首站至长垣、原阳、封丘、延津)两条地方输配支线。公司向郑州市、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平顶山市、信阳市、新乡市、长葛市、尉氏县等地供应天然气。公司取得了驻马店中心规划区、正阳县、上蔡县、新蔡县、确山县、泌阳县、平舆县、遂平县、汝南县、西平县、新郑市城区、薛店镇、封丘县、延津县、原阳县、长垣县、长葛市、尉氏县等特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
公司主要是做河南省内的管道天然气业务、城市燃气等业务,位于天然气产业链的中下游。
管道天然气业务:公司从上游天然气开发商购入天然气,通过自建及经营的长输管道输送到沿线城市及大型直供用户,向相关城市燃气公司及直供用户销售天然气;或由下游客户直接从上游天然气开发商购入天然气,公司通过自建及经营的长输管道为其提供输气服务。
城市燃气业务:公司通过自建及经营的城市天然气管道,向城镇居民、工业及商业用户供气,同时向城镇居民、工业及商业用户更好的提供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服务。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71%;经营成本33.9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31%;销售费用4,912.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64%,管理费用1.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1%;财务费用3,010.2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15%;净利润2.8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99%。各项数据具体变动原因详见本节分项描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单位现在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当前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编制了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营业收入、总利润及净利润2026年度的预算数据分别为42.39亿元、4.00亿元、3.00亿元。此预算仅为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比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285,854,366元,占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2,016,257.57元的101.36%。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股利长期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综合上述以及考虑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及未来发展,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2025年年度报告》《蓝天燃气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蓝天燃气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蓝天燃气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关于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亿元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实际的要求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在融资额度内负责办理融资的具体事宜,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文件。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蓝天燃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关于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蓝天燃气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河南蓝天新长燃气有限公司、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河南蓝天智家科技有限公司全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下属四个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5,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500万元。
(一)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不超过45,000万元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
(二)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表中预计担保金额为2026年提供担保的最高金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其他一切手续。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与维修;燃气具及其配件销售与维修;燃气业务咨询与服务;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供应、储存;燃气汽车加气;燃气具经营、安装与维修;燃气供应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热力生产和供应;机动车充电销售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营销售卖;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研发技术;物联网设备销售;燃气器具生产;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销售代理;五金产品零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制;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协议内容尚未确定,具体金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可提升公司在融资过程中的决策效率,不存在资源转移及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体担保风险可控,考虑了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资源转移及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0 元。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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